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的相关规定,新干绿色工业服务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附件1:《新干绿色工业服务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也可前往及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江西赣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鼓励其他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利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43392580
邮箱:35754264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发布单位:江西赣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日